根据我校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现公示我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
一、基本原则
体现“2.5+1.5”培养模式下大力推进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的特点,综合考虑推免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直接关系到学生利益的特点,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二、指导文件和思想
2023届推免工作在《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0]17号)和《中北大学仪器与电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 修订版)文件精神指导下开展。
三、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1、特殊情况报名
请符合以下类型学生,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将其申请表于9月12日17点前报送学院教学科。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
(2) 符合国防科工招生单位补偿计划的。
2. 学院推免办法和实施细则公示及学生申请(9月13日前)
公示《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发[2020]17号)(附件1)、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附件2)、《中北大学仪器与电子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2021 修订版)(附件3);公示学生成绩(附件4)和前三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随后附上,相关部门暂时没有数据;后期体测成绩未过的,不具备推免资格)。
3、学生准备材料
(1)电子版:请申请的学生将如下材料电子版,文件以“专业_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于9月13日18:30前发给耿精老师,作为参与申报2023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依据。电子版材料项目包括:《中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成绩单、四六级证书、各项竞赛电子版,电子版仅限PDF格式。
(2)纸质版:于审核日再行提交,包括:《中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一式两份、成绩单和四六级证书1份、各项竞赛原件。
4、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暂定9月16日进行资格审核,具体视返校情况和学校安排进行裁定。
5、学院公示
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等额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不少于5日的公示。
6、学院上报教务处
将:《中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中北大学本科生成绩单(纸质版及电子版)、《中北大学2021年推免生名单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7、教务处审定并发文公布推免生名单
教务处汇总全校各单位报送的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
四、咨询、监督电话及地点
电话:0351—3922457、3924891;办公室:主楼1212。
仪器与电子学院教学科
2022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