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1、17、18、19级开展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按照学院素质测评细则进行。各类班级评定表班级从院网站自行下载使用,请各班认真做好测评,此次测评将成为本学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2、综合测评上交材料: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纸质稿(各班一份,需要本人签字,专业再交一份最终排名)、综合素质奖学金汇总表纸质稿(各班一份),综合素质奖学金班级评议结果报告(要求评议结果写清楚具体学生获得什么奖项)。
材料交给仪器与电子学院学生科,联系电话18035572829
3、详细评测标准查看学生手册以及学院细则(附件中查看)。
二、注意事项
1)、级各专业在进行完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后,在班级内要进行公示。
2)、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
3)、大二年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
4)、上一学年体测成绩补测、缓测者,不得参评奖学金;
5)、校级学风监督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
6)、转专业的学生回原专业原班级评;
7)、因为疫情缓考两种情况,一种,要求回来因为个人原因不回来的,算缓考,不能参评,另一种,疫区学校不允许回来的,可以参评
仪器与电子学院学生科
202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