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传承和发扬“五四”精神,树立和宣传当代青年典型,引导全院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做合格共青团员,同时为进一步加强团的自身建设,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建立激励机制,树立先进典型,营造团内创先争优的浓厚气氛,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学院团委决定在2020年“五四”期间,表彰2019年度团学系统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内先进集体的评选及相关要求
(一)部门评比
1、五四红旗部门:为团学活动做出杰出贡献,完成校团委及院团委下发的任务并取得良好成绩。
2、最佳学生活动组织部门:组织策划过优秀的学生活动,参与度高,积极性高,模范效果显著,在学生中反映良好,在其他部门中有一定的表率和肯定作用。
3、最具风采部门:活动和工作方面都取得良好的成绩,部内人员团结,受到一致好评,在其他部门中有较高的信服力。
各部门参照评选要求自主申报,提交《优秀部门申报表》(附件1),材料文件名需以所申报荣誉+部门名称命名。
(二)宿舍评比
1、优秀环境宿舍:要求宿舍内卫生整洁,无杂物,无危险品,学习风气良好,在2019年度院级卫生评比中得分在80分以上,获得过院级以上的宿舍文化大赛奖项者优先考虑。
2、优秀学风宿舍:宿舍内卫生整洁,学习风气浓郁,宿舍人员无挂科情况(补考后),并且2019年度宿舍成员成绩均分在80分以上。
各宿舍参照评选要求自主申报,提交《优秀宿舍申报表》(附件2),材料文件名需以所申报荣誉+宿舍号命名。
(三)班级评比
青年大学习优秀班集体:根据本学期各班“青年大学习”网上团课完成数据,由团委确定完成率最高的五个班级。
二、团内优秀个人的评选及相关要求
(一)优秀党员评选条件
贯彻落实党的方针路线,服从党的领导,听从党的指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2019年度无挂科门次(补考后),成绩均分在85分以上,无校级、院级违纪处分记录,能够真正起到党员的先进性和先锋模范作用。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团龄一年以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共青团的发展和进步,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活动,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团员的带头模范作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两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评定模块均为良好以上;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一年内无不及格门次(补考后),三年级及以上通过国家英语四级;
3、积极参加院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无校级、院级违纪处分记录。
(四)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进步,严格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关心共青团的发展和进步,积极参加团的工作和活动,严格履行团员义务,充分发挥团员的带头模范作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两个学期综合素质测评中思想道德评定模块均为良好以上;
2、去年九月份到现在一直担任团干(团支书、班长、青志队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及团委学生会副部及以上),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能力,自觉为学院建设和共青团的发展献计献策,对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工作成绩显著,深入同学中间,帮助同学解决在学习生活中的困难,敢于并善于做同学们的思想工作,以身作则;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热爱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年度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一年内无不及格门次(补考后);
4、无校级、院级违纪处分记录。
(四)优秀班长评选条件
在班级有号召力,受到同学的一致赞扬,并带领班级获得一系列荣誉,为同学服务,担任班长期间班级学习气氛浓郁,成绩名列前茅,无挂科(补考后),均分80以上。
(五)优秀团支书评选条件
带领所属支部获得荣誉,出色完成团委下发的任务,并在团学活动中取得过优异成绩,无挂科(补考后),均分80以上。
(六)优秀班委评选条件
在班级有号召力,受到同学的一致赞扬,能做好自己本职工作,并在自己负责岗位兢兢业业以外,辅助班长、团支书共同建设班级,无挂科(补考后),均分80以上。
(七)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我院团委学生会第二届第一任部长主席团成员,工作出色,无挂科情况。
(八)优秀就业工作者评选条件
生涯工作室经理,主动配合及推动学院或所在年级、班级开展职业生涯规划以及就业教育工作,积极推广就业信息与就业知识,收到同学们一致好评,工作取得一定成果,无挂科(补考后),均分80以上。
(九)优秀心理工作者
任院心理站成员、班级心理联络员、宿舍心情观察员,主动配合和推动学院或所在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推广心理健康知识,受到同学们一致赞扬,无挂科(补考后),均分80分以上。
(十)干事之星评选条件
我院团委学生会、生涯工作室19级干事,每部门投票选出一位,工作认真,勤劳肯干,无挂科情况。
(十一)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遵守志愿者章程,履行志愿者服务承诺,自觉维护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形象,多次参与校、院以及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对志愿工作具有饱满的热情,具有志愿者的奉献精神,在青年志愿者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在疫情期间参与志愿服务工作者可优先考虑。
(十二)合唱团、主持协会、辩论协会、演讲协会、艺术团优秀个人评选
由各个组织负责人根据平时情况进行评选,后将申报表发送到邮箱1226735592@qq.com
(十三)优秀队员、优秀教练员评选
优秀教练员:勤奋敬业、开拓进取,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关心集体,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坚持科学管理,重视训练工作实践经验和总结,并善于探索与创新,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科学合理的训练队员,提高队员的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
优秀队员: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本学年未受到任何行政处分。积极参加训练,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出勤率达到90%以上;每次训练能保质保量完成训练任务。在训练和比赛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本队运动水平突出。
“优秀教练员”“优秀队员”由排球、乒乓球、女篮、男篮、钝刃、羽毛球、足球、网球各负责人进行评选,后将申报表发送到邮箱2722176923@qq.com
以上十三项“优秀个人”评选均需由申报个人提交《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3),材料文件名均需以所申报荣誉+班级姓名命名,申报结果经团委考量,公布最终名单。
(十四)仪电十大先锋人物评选条件
我院共青团团员或中共党员。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具有良好的学风,学习成绩良好,目前无不及格课程。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各项活动,关心集体,自觉培养综合素质和能力,有良好的行为习惯,遵守社会公德和社会公共秩序,受到群众公认和好评。
a) 仪电专学先锋: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学习成绩名列专业年级前茅,积极帮助同学,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
b) 仪电全能先锋:专业学习成绩优秀,知识渊博、才艺爱好广泛,博学多能,在各方面都有一定的成绩,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均分85以上。
c) 仪电科技先锋: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实践活动,在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我院内有较大影响力。
d) 仪电自强先锋:面对生活中的逆境和挫折,奋发进取不甘消沉,自强不息克服困难,要有一定的励志模范事迹。
e) 仪电创业先锋:结合专业所学,参加产品或项目研发,进行创业实践和创业竞赛活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率或良好的社会效益;或者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形成固定收益。
f) 仪电责任先锋:积极履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职能,政治立场坚定、责任意识明确,主动担当,能热心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同学当中具有很高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g) 仪电爱心先锋:不计个人得失,例如拾金不昧等,积极组织参与各种爱心活动,主动从事帮残助困、义务支教、爱老敬老等志愿服务活动;关心同学,乐于助人。
h) 仪电实践先锋: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实践活动,努力实现专业知识与实践活动的有效结合,在实践中锻炼成才且成效突出。
i) 仪电文体先锋:积极组织或参加校内外各类文化、艺术、体育活动或竞赛,代表我院在学校或省级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为学院争得荣誉。
j) 仪电奋进先锋:在学习生活中孜孜不倦,坚持不懈努力,并取得很大的进步,有一定的奋进事迹或行为。
“仪电十大先锋人物”申报个人需提交《仪器与电子学院2019年度十大先锋人物申报表》(附件4),材料文件名均需以所申报荣誉+班级姓名命名,申报结果经团委考量,公布最终名单。
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报送时间:以上所有评选项目的申报材料均需在4月29日晚10点前提交。
2、报送方式:
①先进集体中部门评比材料以及优秀个人中团委学生会干事之星、优秀学生干部申报材料需以部门为单位汇总,在规定时间之前发送到电子邮箱1993996155@qq.com
②优秀就业工作者以及生涯工作室干事之星申报材料需以部门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发送到电子邮箱281348241@qq.com
③宿舍评比材料以及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班长、优秀团支书、优秀班委、十大先锋人物申报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由团支书汇总,在规定时间之前发送到电子邮箱792527476@qq.com
④优秀青年志愿者申报材料需由申报个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发送到电子邮箱3200310961@qq.com
⑤合唱团、主持协会、辩论协会、演讲协会、艺术团优秀个人申报材料需由各负责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发送到电子邮箱1226735592@qq.com
⑥优秀教练员、优秀队员申报材料由各队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前发送到电子邮箱2722176923@qq.com
⑦优秀奖心理工作者申报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前发送到电子邮箱409482338@qq.com
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