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以及我院最新修订《仪器与电子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院党委组建评奖评优工作小组,经过学院参评人员初审和参评人员答辩会,综合考虑,最终确定我院拟推荐人员,特此公示如下:
2203034202 宋丹妮
2206040345 全军
2208054106 吴荣嵘
2204040122 张仕川
2306014440 郑家乐
2306014345 余书壮
2406044108 陈星芝
同时,由于19日下午接校学工部临时通知,学工部给予学院增补拟推荐名额1人,故按照初审和答辩综合表现研判,给予:2406014408 李聆嘉 拟推荐资格。
本结果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疑问,请及时反馈到学院1210。
仪器与电子学院
2025年9月19日
一审/一校:潘昊嵩
二审/二校:郭乐祥
三审/三校:魏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