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与电子学院研究生
学位论文开题及答辩管理办法的规定(试行)
(2023年12月修订)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的良好开展,强化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明确各级职责,响应国家对加大研究生创新与应用能力培养的号召,根据《中北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的暂行规定》、《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管理办法(修订)》校研〔2021〕6号文件、中北大学2023年第4次校长办公会议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申请答辩管理办法修订结果,同时,为更好地体现学科评估对研究生人才培养工作的内涵要求,结合我院学科与专业的自身特点,特制定中北大学仪器与电子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管理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管理工作由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
所有研究生(含硕士、博士)在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正式答辩前,除获得导师同意及满足学院要求的毕业条件外,还需完成开题、预答辩。研究生必须按要求完成且通过上述各环节,否则不予上学位会。
第二章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
论文开题是论文工作的关键,是保证论文进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质量,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做如下规定:
第一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写作论文的必经过程,所有研究生(含:博士生、硕士生)都应该在修完学位课程之后,通常在第三学期结束两周之前做开题报告。
第二条 开题报告主要检验研究生对专业知识的独立驾驭能力和研究能力,考察写作论文准备工作是否深入细致,包括选题是否恰当,资料检索是否翔实、全面,对国内外的研究状况是否了解,本人的研究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等。
第三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学科组(或课题组)所承担的国家、省部委等有关部门下达的研究项目或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制定学术研究方案,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第四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由研究生所在课题组及导师负责组织进行开题答辩。博士开题评审小组需5或7名所属学科及相近学科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生导师组成,硕士开题评审小组一般由包括导师在内的3或5名具有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研究生开题后需按评审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提交详细的书面修改报告,经导师和评议专家审核通过后,将修改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送至科研与学位建设科。
第五条 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专家应当对开题报告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进度是否合理,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研究等。其中评审小组对开题的评价包括:选题意义、实验条件、技术方案的可行性、研究计划合理性等,评审小组的审查结论应就是否同意开题给出明确结论,并指出应该注意的事项或修改意见,而且就论文密级给出具体意见。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方可进行论文撰写工作,不通过者可限期重做。
第六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经评审小组评审合格后,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研究生本人、导师及学院各留一份。
第七条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应按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 学位论文预答辩
第一条 资格审查
对于申请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者,必须符合以下要求,方可准予组织预答辩。
1、政治思想品德好;
2、修完研究生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学分及各实践环节符合规定要求;
3、学位论文格式符合学校统一要求,学位论文水平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4、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及其他学术成果符合学院毕业条件要求。
第二条 学位论文预答辩组织要求
预答辩重点评议学位论文是否规范及其系统性和创新性。预答辩通过后方可申请学位论文评阅。
1、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预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一般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二周组织。预答辩委员会专家由5或7名所属学科及相近学科博导担任,其中组长由教授级博导担任,另设秘书一名。预答辩专家按学位论文水平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及预答辩结论意见。预答辩通过的博士生,需按专家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修改结果经导师审核后,将预答辩申请书、预答辩决议书、预答辩修改报告装订成册提交至科研与学位建设科。预答辩未通过的将缓期进行。
2、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预答辩由导师组内自行组织。应在学校规定的送审截止日期前完成,一般在3月中旬前。预答辩委员会专家由5或7 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副教授、硕导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担任,组长由教授担任,另设预答辩秘书1名。预答辩专家按学位论文水平给出具体修改意见及预答辩结论。硕士生需按专家提出的意见认真修改,修改结果经导师审核后,将预答辩申请书、预答辩决议书、预答辩修改报告装订成册提交至科研与学位建设科。预答辩未通过的将缓期进行。
第四章 学位论文送审及评阅意见处理办法
学位论文评阅及评阅意见处理办法按研究生院培养办工作要求执行。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送审要求按保密办和研究生院涉密学位论文送审规定执行。学位论文评阅通过方可提出正式答辩申请。
第五章 学位论文答辩
第一条 答辩审批手续
(一)答辩委员会的组成
1、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至少5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或博士生导师组成(成员组成应为单数),其中本校和申请人及导师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3人,博士生指导教师至少3人,与申请人存在联合培养协议单位的专家不可作为校外专家。申请人在答辩前3-5天须将学位论文递交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阅。
答辩委员会主席应为本学科具有较高水平的校外专家担任,导师不能聘为委员会成员。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秘书应由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担任。
2、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
由至少5名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授、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组成,指导教师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委员会中应有至少一名我校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答辩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秘书应由讲师或具有硕士学位以上的教师担任。申请人在答辩前3-5天须将学位论文递交答辩委员会成员进行审阅。
(二)思想政治鉴定
由学院级党组织(委托、定向类也可由其所属单位)填写攻读学位期间的思想政治方面的表现(主要包括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和工作态度等情况),并根据其表现明确表明是否同意推荐其答辩。
(三)答辩所需材料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时,应准备下述材料:
1、整套《中北大学博(硕)士研究生答辩材料》一份;
2、各必修环节的证明、支撑材料;
3、对非密学位论文,内容涉及专利申请或技术秘密需保护不能公开上网的情况,应提交《中北大学技术保护学位论文申请审核表》;
4、博士论文查新报告;
5、博士研究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的创造性成果相对应支撑材料;
6、学位论文查重报告;
7、属于涉密论文的,答辩按照中北大学保密办公室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四)答辩材料审核
1、学位论文评阅通过的硕士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答辩申请,由所在学院审核是否符合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
在所有答辩材料填写完毕后,答辩委员会秘书将已经填写完毕并经学院审核和有关人员签字的全部答辩材料提交学院科研与学位建设科审核。审查通过后方可领取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组织答辩。
2、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答辩申请(要求确定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委员会成员)并经导师签字同意后,先由所属学院审核申请者是否符合申请答辩的基本条件,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主席审核并签署是否同意答辩的意见。然后经由研究生院培养科和学籍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审核签字后,方可到研究生院领取答辩表决票。
第二条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组织
学位论文答辩公开进行(涉密学位论文除外),并张贴答辩公告,欢迎全校有关专业的教师及研究生参加。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适时进行抽查。
答辩委员会的表决以无记名方式进行,获得到会委员2/3 以上(含)同意者为通过学位论文的答辩。答辩委员会将建议授予学位的人员名单报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未获答辩委员会2/3 以上(含)同意票者,经论文修改完善,至少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会议组织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完成。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管理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完成答辩审批手续后,由导师组织完成答辩。提前或延期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按照学校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提前或延期答辩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见附件《中北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及奖励办法(2019)》。
第六章 论文保密
研究生学位论文密级的认定及管理,应按中北大学保密办公室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凡审定为涉密的论文,其论文开题、中期、预答辩、评阅、答辩、保管等各环节一律按中北大学保密办公室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凡开题未经定密备案的论文,学院一律按非密论文进行处理。
第七章 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为导师负责制
在硕、博士学位论文抽检过程中发现问题的导师将取消次年硕博士招生资格1年。
第八章 其他
1、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中北大学仪器与电子学院院务会。
2、本管理办法从2023年12月19日起生效。
3、建议校内其他学院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的学生也执行本文件中的毕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