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
经学校统一认定,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科学、立志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服务。
2、在学业、科研上成绩优异、水平突出。
3、身体健康,品德优秀,热爱集体。
4、学风良好,模范遵守学校的校规校纪,未受到学校处分,参评年度和参评时未处于院级处分处分期内。
三、奖励名额和金额:
根据学生处下发具体资助项目的相应名额以及金额。
四、评分细则:
上一学年专业理论素质成绩占80%,各类比赛及荣誉加分占20%;比赛加分参照学生处单项奖学金赛事认定细则(可参考我院25年修订的本科生国奖评审加分细则)。
美利信助学金、勤奋励志助学金可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特殊情况综合考虑。
五、评选程序:
1、学生如实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由学生所在班班主任初审后签署意见,报本学院学生科。
2、学院学生科审查申请同学的评奖资格及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学院学生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生工作部。
3、学生工作部审核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确定全校奖励名单并在校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
六、评选要求:
1、获评奖学金原则上不与同期的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重复,本学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2、获奖人选的综合素质应该具有较高水准;
3、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获奖人选需要撰写感谢信等材料(以校发通知文件为准),电子版由学院统一审核后与评审材料一起上报学生工作部。
仪器与电子学院
2025年3月1日
社会捐资奖助学金院级评审工作要求
学院各班: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3号)和《中北大学“美利信”奖学金、“美利信”助学金评选办法(试行)》(校学〔2020〕13 号)及相关奖助学金设立协议内容,现对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选项目、标准及条件
参评“美利信”助学金、“勤奋励志”助学金、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的学生必须为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全日制本科生,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各项奖助学金要求的条件。
(一)“美利信”助学金
1.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30%,且学分绩点不低于3.0。
2.品德优良,关心集体,助人为乐,在老师、同学中有较好地反映。
3.资助 6 人,每人资助 3000 元。
( 二 )“勤奋励志”助学金(全校差额评审,全校15名)
1.因家庭经济困难需长期资助的特殊困难学生,或因病、因突发事故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需要提供已被认定为特殊困难或因病因突发事故临时困难的证明)
2.学习刻苦,成绩排名在前 50%。
3.资助 1 人,每人资助 2000 元。
4.如本次参评人员无符合第 1 点参评情况的学生,美利信加权分数排名第七名原则上优先参评此奖学金。
(三)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
1.生源地为湖北省。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
4.一等奖,面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人资助 6000 元;二等奖 2 名,每人资助 4000 元。
(四)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
1.生源地为贵州省。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
3.学习刻苦,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50%。
4.一等奖面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每人资助 6000 元;二等奖每人资助 4000 元
★(五)湖北正茂奖助学金
湖北正茂奖助学金参评学生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读湖北籍本科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此外还须符合各项奖助学金要求的条件。具体获奖和受助人数,根据当年全校实际申请学生人数调配。
1.湖北正茂奖学金(大二至大四级参评,请注意,本项非困难生也可申请)
(1)学习刻苦,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应满足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在80 分及以上,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0 及以上。
(2)面向湖北籍学习优异的学生,每人奖励 4000 元。
2.湖北正茂助学金(湖北籍困难生均可参评)
(1)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是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面向湖北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资助2000 元。
二、推荐名额分配
湖北“九州通”励志成才奖学金和贵州“长城”励志成才奖学金、湖北正茂奖助学金不分配各学院推报名额,推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即可;其他奖助学金各学院推报名额见当年通知附件。
三、上报及存档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院评审结果报告两份(学院归档一份)。
3.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学院签署“同意推荐”意见的《中北大学社会资助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5.会议标题明确的学院评审会议照片3 张电子版(1M 以上)、纸质版。
6.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2000 字,内容需包括个人事迹及所获荣誉),一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以上材料纸质版均加盖学院印章。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需同时提交,用 U 盘拷贝。
四、工作要求
1.同一学年内每名同学原则上只能受一项校级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资助(不包括我院自设社会捐资奖助学金)。学院要统筹好各级各类资助,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广大学子的激励和教育作用。
2.要将评审工作作为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的重要载体,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奋发进取,感恩回馈的意识。
3.评审材料需要按年度整理归档,请大家按时提交,不要影响学院年度工作进度。
望山奖学金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17〕23 号)和《中北大学“望山”奖学金评选办法》 ,现对“望山”奖学金评审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评审标准
学工部配给学院名额,一等奖 ,每人奖励 4000 元;二等奖 ,每人奖励2000 元。
二、评审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勤奋学习 ,生活简朴,积极进取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前20%。
2.本学年已经获得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参评望山奖学金。
3.参评人员获奖加分材料时间要求:
(1)自入学以来未参评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加分材料可以用入学以来全部赛事加分和个人荣誉,但需要注意,赛事竞赛加分材料必须为赛事认定表上有的才可以
(2)本学年为之前学年参评过以上各类奖学金的,只能从上一学年开始计算。再次提醒,本学年秋季学期参评过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同学不参评此次奖学金。
三、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请参评人员先带着成绩单、加分详情表自填模板(参评前算好)、奖项证明材料来参评,获评后再提交申请表一式两份)
2.学院评审结果报告一份。
3.学院公示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4.学院签署“ 同意推荐”意见的《中北大学“望山”奖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5.会议标题明确的学院评审会议照片 3 张电子版( 1M 以上)、纸质版。(不用管)
6.中北大学“望山”奖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
7.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培养受助学生的感恩意识,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2000 字,内容需包括个人事迹及所获荣誉),一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
四、工作要求
1.要统筹好各项国家、学校、社会资助 ,充分发挥奖助学金对广大学子的激励和教育作用。
2.要将评审工作作为励志教育、感恩教育的重要载体 ,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奋发进取、感恩回馈的意识。
3.评审材料要及时按年度整理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