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年11月18日
地点:1207会议室
主持人:刘俊
参会人员:郝晓剑、薛晨阳、刘文怡、李杰、张斌珍、唐军、谭秋林、石云波
记录人员:黄宁
会议内容:
1、职称评审过程中所有项目、获奖、人才称号等必须由负责人分配相应分数,且需提供签字后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采取“签字人员负责制”;存在执笔人的,必须分给执笔人1/3分数。
2、建院以来的学科、人才、项目、专利等分数分配遵循该原则:材料内人员评上职称并使用过该分数,则按照分配该分数时依据的分配方案固化成员分数,不再重新分配。若分数按照不同的职称文件有过多种分配方案,则以最新分配方案为准。
3、关于专利授权变更,若变更前名单内的老师评上职称并使用过该专利,则按照变更前使用的分配方案将成员分数固化,若变更前名单内未有老师评上职称使用过专利,则可以按照新的职称文件的计算公式分配分数。
4、横向项目按照合同名单和实际到款分配分数。
5、科研项目只公示国家自然基金委项目和科技部项目,涉密项目只备案不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