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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器与电子学院本科教育课程学分其它途径等效认定管理办法

日期:2019-07-23    作者:    点击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以学生为中心,成果导向,持续改进”的教育理念,充分释放学生学习创新活力,充分利用各方优质教学资源,我院本科生创新实践活动与培养方案深度融合,提升学科竞赛质量,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热情,扩大学生受益面,同时培养学生诚信意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其它学分认定方式包括MOOC、学科竞赛获奖、论文、专利等能够实质等效参与者特定专业能力认定的各类方式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本科课程其它学分认定工作由学院领导小组领导下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学科管理部、课群和课程学分等效认定审核小组参与完成。

第四条  院领导小组负责每学期定期组织、开展、监督相关工作,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审核认定相关申请,学科管理部、课群和课程学分等效认定审核小组负责对学生申请的考查和鉴定,提出认定建议。教学科全程配合相关工作的组织和实施,以及相关材料的归档与管理。

第三章   可用于学分申请的成果和凭据

第五条  本办法规定的可以通过其它方式认定学分的课程必须是培养方案包含的课程,且在附件1中限定总体确定思路是由学院开设,侧重于工具类、应用类、实践类的知识点较为独立的专业教育课程。

第六条 学生可以使用我院认定的MOOC课程申请学分认定学院认定的MOOC课程清单见附件2。该清单每学期会有增加或减少,以本学期初公布为准。以MOOC作为学分认定的依据主要是获得的成绩。

第七条 如果学生参与课外学科竞赛用到的知识对某课程知识点形成覆盖达到80%以上(可以多个项目累计),那么学生可以依据获奖证书申请学分认定。成绩由获奖等级、覆盖程度、答辩情况决定。

第八条 学生发表的核心以上期刊论文、以第一身份申请的专利也可以作为覆盖知识点的依据参与学分认定。

第九条 以上依据仅作为申请学分认定的必要条件。学生以此提交申请后,还需要通过多级审查、答辩,才能获得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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