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发挥第二课堂活动的育人功能,引导帮助学生完善知识结构,培养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提高毕业生综合素质,根据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中北大学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实施方案(试行)》及《仪器与电子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等的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创新学分是指学生接受创新教育、参加教师课题研究,在知识、技能竞赛中获奖,开展发明创造活动,在一定级别刊物上发表文章,在实验、实践中取得有价值的发现等按规定获得的学分,是学校学分制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 创新学分结合我院学术导师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