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管理工作,营造出文明、舒适的大学宿舍环境,经研究决定,院学生会生活部与院专业党支部将在每周六下午三点对仪器与电子学院所有学生宿舍的安全卫生进行大检查。
在检查中,对每个宿舍的基本要求为:
1、个人卫生:①所有被子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被罩保持洁净,不允许床上有杂物;②书架摆放整齐。没有乱放杂物的现象。
2、阳台、地面:①宿舍地面要保持整洁,无纸屑、污染和水渍;②阳台地面也需保持整洁,在阳台上不允许有酒瓶、烟头等杂物。
3、宿舍空气:宿舍内必须保持通风良好,空气清新自然。不可以有异味(恶臭、烟味、酒味等其他)。
4、整体卫生:宿舍内必须保持干净卫生,在宿舍内不允许有食品袋、酒瓶、快递 纸盒之类的杂物。
评定规则如下:
1、优秀宿舍(9分):完全满足上述四条基本要求;
2、良好宿舍(8分):基本满足上述四条基本要求;
3、一般宿舍(7分):满足上述四条基本要求中的三条;
4、合格宿舍(6分):满足上述四条基本要求中的两条;
5、差评宿舍(5分):以下条件满足任意一条即为差评宿舍:
①不满足上述四条宿舍基本要求中的任意三条及以上;
②发现宿舍中有大功率用电器等违禁物品的;
③宿舍无人、锁门等拒绝检查的。
备注:
1、我们每周一都会将检查结果在宿舍楼下进行公示。
2、每个月初会将上个月份的检查结果汇总在宿舍楼下和院网站进行公示,另:对检查结果中得分较低的宿舍,将会把检查时所拍照片一同附在汇总结果后进行公示。
3、学期末将会公示所有宿舍的学期总评(即把每次检查结果相加)并进行排名,对在排名前五的宿舍所有成员,将优先考虑评奖评优和评选入党积极分子;排名后五名的宿舍,将取消该宿舍所有成员的所有校级院级的评奖评优资格,并在评选入党积极分子时不予以优先考虑。
4、此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仪器与电子学院学生科
201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