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团支部:
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为了确保我院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认真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及时把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优秀团员吸收到党内来,现将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进步,政治觉悟高,主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能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两学一做”及习近平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充满信心;
2. 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能积极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在学生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3. 群众基础好,在校、院、团支部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中,工作积极、表现突出,在同学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尤其担任过学生干部或接受过岗位锻炼以及在某专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4. 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具体条件:三年级学习成绩在班中排名前二分之一,二年级学习成绩在班中排名前三分之一,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素质考核良好以上;(对班级做出突出贡献者,由班主任自行推荐,支部讨论最终决定)不及格门次累计不超过两门次且补考及格,本科三年级和研究生需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校学位英语考试。(特别说明:成绩排名以推优前的两个学期为准)
5. 参加院党课学习,并顺利结业。院党课结业期数应在22期及以前。
二、推优程序
1. 本次推优党支部为单位。团支部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派支部委员参加;
2. 此次各团支部推荐名额如下:电科支部24人,测控支部16人,研究生支部共7人,除博士支部外,学院总数不超过49人。
团支部召开支委扩大会,邀请所有班委参加,最终讨论提出候选名单,经投票进行推选。经监督党员和班主任签字后上报学生党支部,支部书记签字后上报;上报后名单不再进行增减递补(凡是签字栏有代签的,一经核实,全部给予院级记过以上处分,并取消该团支部本学期发展资格);
3.学生党支部召开第一次支委会,委派各支部委员到各团支部调查了解“推优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个人综合素质,经与“推优对象”谈话后,上报学生党支部;
4. 由学院党委副书记主持召开学生党支部第二次支委会,根据支部委员调查了解情况,初步确定本学期支部重点发展对象;
5. 各支部针对重点发展对象通过网站及通知的形式向全院公示,征求意见并实行异议期制度,最终确定本学期支部重点发展对象;
6. 公示无异议后由学生党支部上报院党委审批,并进行进一步的党支部培养教育。
三、评议程序:
a) 由监督党员宣读有效选票的基本要求;
b) 有本次会议的主持人宣读候选人条件;
c) 候选人陈述自己的入党动机和入党决心;
d) 本支部成员按照要求进行投票;
e) 监督党员进行读票,记票及结果的统计;
f) 由团支书填写记录卡并由监督党员签字。
四、基本要求:
a) 必须有党支部派遣的两名监督员参加;
b) 团支部推优会议人数需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2/3;
c) 必须进行无记名投票;
d) 要坚持原则,严格条件,不凑人数,不弄虚作假,虚假票数,一经发现取消该班此次推优资格;
e) 附表与选票存根现场填写完毕后交于监督党员。
注意:所有未有党支部监督员参加的推优班会的选票均无效;党支部监督人名单另附。(所有上报人员必须符合条件,否则不要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