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为落实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临的实际困难,做到精准帮扶,维护教育公平和公正,根据《中北大学学生学费减免和临时困难补助实施办法》,现对学生学费减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1.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等国家法令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
2.孤儿、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标准为四级以上)。
二、减免范围及额度
符合第一条所规定的学生,免除2018/2019学年学费。
三、减免程序
本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中北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附相应证明材料,报所在学院审核。
四、工作要求
1.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务必保证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的真实可靠,凡有弄虚作假者,除不予学费减免外,还要依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进行处理。
2.学费减免工作每年申请办理一次,免除当学年学费。
3.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本人准备相关材料,于2018年12月21日(周五)晚上8:00——9:00将材料上交到文韬三戴老师办公室。材料包括学生的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申请学生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仪器与电子学院学生科
2017.12.17
中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doc中北大学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doc(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