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现将我院最新修订的学生请假制度公示如下:
第一,学生在正常学习期间,请假1天以内者需经班主任同意;第二,请假1天以上3天以内,需经班主任同意后,由党总支副书记审批签字;第三,请假3天以上1周以内者,需经班主任同意后,由党总支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依次签字;第四,请假一周以上,经班主任同意后,由党总支副书记和教学副院长依次签字;第五,大四学生和研究生请假,需先经导师同意后(本科生由毕业设计导师签字),再按照上述程序办理。
特别说明:1、所有请假学生,需在学生科盖章时上交假条存根;2、学生请假时,班主任需联系学生家长;3、请假学生需在假期结束后24小时内到学生科销假。
学生请假流程如下:
一、非毕业生请假流程:
二、毕业生请假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