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春季学期本科生和研究生优秀个人、先进集体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优秀个人:
本 科:优秀毕业生(21级)
研究生:优秀毕业生(22级)
2.先进集体:
本 科: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21、22、23级)
3.奖学金:
本 科: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21级)、单项奖学金(21级)
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硕士22、23级;博士 22、23级)
二、评选办法
本 科:
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按照《中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 质测评办法(修订)》(校学[2021]10 号)执行。
2.优秀毕业生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 (校学[2011]第 16 号)进行评选。
3.“优良学风班”按照《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 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 号)进行评选。
4.综合素质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按照《中北大学本科生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2020]11 号)进行评选。
研究生:
1.优秀毕业生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条例》(校研[2014]第 7 号)进行评选。
2.单项奖学金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校研[2021]2 号)进行评选。
三、具体流程
1.学院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评选办法,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班级和个人进行申报(申报表见附件),资格审核,组织答辩,按比例确定本学院获奖个人及集体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向全院学生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将名单和申报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
2.学生工作部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获奖资格,缺额不递补;
3.召开校级评审会,评议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将各类获奖名单按文件要求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四、时间要求
本 科:
(一)优良学风班
所有材料上交时间为4月30日中午12点半交到主楼1210办公室。
1. 申报书;内容包括《中北大学“先进班集体”及“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校学[2021]11号)第三章第五条所有内容;
2. 《 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优良学风班汇总表》;
(二)优秀毕业生
上报时间见具体通知,上报材料包括:
1.《202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3份);
2.《2025届校级本科生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3.《2025届优秀毕业生不合格人员名单》。
(三)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
上报时间见具体通知,上报材料包括:
1.《 学院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名单》;
《 学院2024/2025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汇总表》;
2.《2025届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不合格人员名单》。
(四)单项奖学金
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文体活动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新赛事申请、定级、备案:在已公布的《2024年9月本科单项奖学金赛事定级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 2024年5月11日—2025年5月10日),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4月28日上午十二点将申请交到主楼1210办公室。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上报材料包括:
1.《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2.《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报汇总表》(包括特殊荣誉);
3.《 学院论文奖励申报汇总表》、《 学院发明专利奖励申报汇总表》、《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
4.《中北大学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中北大学学生学业进步奖学金汇总表》;
5.学生申报各类奖项的相关附加材料。
研究生:
(一)优秀毕业生
上报材料包括:
1.《××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3份);
2.《2024届校级研究生优秀毕业生申报汇总表》;
3.《2024届优秀毕业生不合格人员名单》。
(二)单项奖学金
科技文体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在已公布的《2024年研究生单项奖赛事定级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2025年5月10日),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4月28日上午十二点将申请交到主楼1210办公室。
上报材料包括:
1.《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
2.《中北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个人申请表》;
3.《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汇总表》;
4.学生申报各类奖项的相关附加材料。
五、评选要求
(一)本科
1.“优秀本科生毕业生”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2025 届已注册的本科应届毕业生;
(2)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测无补测、缓测;
(3)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处分;
(4)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5)学生提交个人事迹、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
由学院进行审核,个人事迹电子稿、个人生活照电子稿由学院存档;
(6)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2.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已注册的学制内的本科毕业生;
(2)毕业设计成绩均达到良好及以上;
(3)2024/2025 学年体测无补测和缓测;
(4)毕业生毕业设计答辩结束后,学院将不合格人员名单报学生工作部,不合格名额不再递补。
3.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已注册的学制内的本科毕业生;
(2)赛事定级依据:《2024年9月本科单项奖学金赛事定级表》;(各类赛事、发明专利取得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4年5月11日—2025年5月10日之间);
(3)学业进步奖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4)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5)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6)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7)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单项奖学金;
(二)研究生
1.“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2025 届已注册的硕、博士应届毕业生;
(2)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研究生总数 的 5%;
(3)在研期间曾获得校“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团干)、“优秀 党员”称号者;
(4)在就业工作中,文明诚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5)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6)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处分;
(7)在研期间科研能力突出;
(8)学生提交个人事迹、证书原件复印件、成绩证明,
由学院进行审核,个人事迹电子稿、个人生活照电子稿由学 院存档;
2.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我校有正式学籍的、已注册的学制内的二、三年级博士研究生及二、三年级的硕士研究生参评。若博士一年级及硕士一年级研究生有以上相关奖励待二年级第二学期 统一申报,此次不参评;
(2)本学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处分;
(3)赛事定级依据:《2024年研究生单项奖赛事定级表》(22、23 级适用);
(4)社会工作奖(22、23级)各学院获奖学生比例不超过本院参评研究生总数的 3%,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5)学生各类赛事及论文发表时间在 2024年5月11日—2025年5月10日之间。
六、其他要求
1.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院评审流程的时间 节点,务必保证班级、院级两级公示期的时长,并确保公示 范围面向全院学生。
2.为保证毕业生离校前能顺利完成奖项评选及奖学金发放工作,各班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
3.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获奖资格并依据违纪处分办法给予处分。
4.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5.请学生本人及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成绩、奖励等申报材料,杜绝出现不符合条件学生申报成功的情况。
6.各班级要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各类评奖评优工作;公示渠道要多样化,确保每位学生的知情权。
仪器与电子学院
2025年4月26日
一审:戴萧嫣
二审:郭乐祥
三审:魏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