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规定,先将毕业生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2021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毕业生单项奖学金
(一)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1.新增赛事备案:4月25日—5月7日,新赛事申请、定级、备案:在已公布的《2020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已有赛事汇总表》之外新增的赛事(举办时间为2020.10.1—2021.5.1),由校内承办单位填写《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新增赛事定级申请表》(附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于5月6日报至瑞雪楼312。
注意:申报日期范围外的赛事,不再予以认定。
2.赛事定级:5月8日—5月10日,根据竞赛活动的权威性、实际效果和影响程度确定赛事级别,并在“红色太行”网站公布《2021年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赛事定级表》。
3.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项目申请:5月15日上午10点至11点半毕业生携带《中北大学本科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证书原件(集体项目需提交参赛队伍所有成员的证书)、证书复印件1份至瑞雪楼312。
(二)论文及专利评选安排
1.学生取得专利证书时间及论文发表时间在2020.10.1—2021.5.1之间。
2.个人申请:5月15日上午10点至11点半,申报学生填写《中北大学本科生申报专利(发表论文)奖励申请表》(在“红色太行”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同时将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退回)或所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刊物退回)交到瑞雪楼312。
(三)文体活动奖
文体活动奖申请流程及要求,与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相同。
(四)特殊荣誉奖
1.个人申请:5月15日上午10点至11点半,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交到瑞雪楼312。
(五)学业进步奖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同学填写《中北大学学业进步奖学金申请表》,5月15日上午10点至11点半,交到瑞雪楼312。评选条件中的学分绩点指入学以来的平均学分绩点。
六、相关要求和说明
1、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1)如果申报集体项目的成员跨不同学院,集中在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
(2)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以最好成绩申报。
(3)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则不能获得创新创业实践和竞赛奖。
(4)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5)已获得学校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不再参评本科生竞赛奖励奖学金。
(6)非毕业生在9月份申报单项奖学金。
2、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学院评审流程的时间节点,务必保证班级、院级两级公示的时长,并确保公示范围面向全院学生。
3、为保证毕业生离校前能顺利完成奖项评选及奖学金发放工作,各学院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
4、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校级审核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仪器与电子学院学生科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