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条例规定,现将我校2015届毕业生奖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2015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项目:综合素质奖学金
三、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定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字[2013]第9号)有关规定进行;
2、毕业答辩成绩公布后,如有毕业答辩成绩不符合要求者,直接取消其奖学金,名额不递补。
四、附加规则:评上奖学金的同学如在荣誉证书、奖学金下发之日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当即取消其奖学金,名额不递补。
五、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
1、综合素质测评汇总表纸版及电子版和个人自评表纸质版均需上交,电子稿拷到101办公室,纸版须有班主任和宿舍代表签字。
2、各班务必将评优结果于2015年4月9日下午6:00以前交至学生科101办公室,过期不候。
说明:填报奖学金汇总表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账号”格式必须为“文本”;
2、“银行卡姓名”格式为“常规”;
3、“金额”格式为:“数值(两位小数点)”;
4、各栏中间不得有空格;
5、各班级上报的个人的综合测评成绩不允许超过一百分。
仪器与电子学院学生科
2015年3月26日
附:相应表格请到学院网站上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