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21 〕310 号 ),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校学〔2026〕 3 号 )等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山西省财政厅 、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 2026 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 ,现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30000元;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 20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需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获评后次日提交);
(二)加盖学院科研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初审答辩携带);
(三)学院签署“ 同意上报 ”推荐意见并加盖印章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各一份(获评后次日提交电子版);
(四)学院网站公示截图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提交);
(五)学院确定名单的会议记录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学院提交);
(六)一份 200-300 字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等)、一份证件照电子版 , 以“ 学院名+学生姓名 ”命名后由打包提交交至1356813574@qq.com。(获评后提交)
三、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 ,使用A4 纸正反打印。
(二)所有参评研究生的获奖和科研成果截止为2026 年9月 15 日 ,且每名研究生在硕士或博士阶段只能获得一次国家奖学金。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材料于 9 月 29 日 17:00 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303 办公室。凡延迟报送的学院,将酌情扣减其分配名额,凡学校审核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同学,资格直接取消,名额奖励给积极提前报送且无错误的学院。
四、参评人员注意事项
(一)参评人员请携带加盖学院科研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二)请携带用于加分的各类个人荣誉竞赛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
(三)文体竞赛等加分项目有加分上限,请合理选择该类加分材料
(四)加分计算表请按照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中的公式算好填好,携带电子版参加初审(写在加分计算表的都要有佐证材料)
(五)获评人员需要公示后次日提交材料,申请表一式两份交纸质版至1212办公室,获奖学生汇总表、个人简介+证件照交至1356813574@qq.com。
(六)请各位研究生合理安排时间。如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会找研究生代为参会的,请告知该生学院相关通知及附件、评审细则、参会时间地点等详细内容。如因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失,责任自负。
(七)初审需要全程参会,会后在排名表签字
(八)答辩会每人2分钟,主要介绍本人在高校或社会各领域为人民的服务的经历,和在仪器学科的突出贡献突出成果。
(九)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初审时间是2026年9月21日9点10分,地点是学院1200会议室;答辩会时间为2026年9月22日下午16:10分,各位申请人员按时参会。
(十)专业排名不四舍五入,向前取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