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21〕310 号),依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 结合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为做好 2026 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安排如下:
一、奖励标准
每人每年 10000 元。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中北大学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年级要求:二年级及以上。
2.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专业前 10%(含 10%)的学生;单科成绩不低于 75 分;体能测试成绩良好以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试的不受此限)。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专业前 10%,但达到前 30%(含 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3.赛事、荣誉称号、奖学金等获奖时间应在 2025 年 9 月 1日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之间。
三、参评时间地点和获评人员需要的材料
(一)参评时间
1、初审:2026年9月20日15点 1217会议室
2、复审(全体参评人员答辩):拟定于2026年9月22日公休 16:30 1217会议室(只可能提前,如有变动会向各班提前通知)
(二)参评人员会上需要准备的材料
1、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2、由学院统一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表各一份
3、2026加分详情表(参评前自填)模板(见附件,参会时请携带电子版)
4、会上用于加分的佐证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佐证材料如为电子数据的请当场展示。
(三)获评同学需要在评审流程结束后次日提交的材料
1、附件1《2025-2026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加盖学院教学科公章的个人成绩单一份;
3、由学院统一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表各一份;
4、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中主要获奖情况一栏对应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5、附件3《中北大学××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初审名单表》电子版。
6、一份 200-300 字左右的个人简介电子稿(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所获奖励等)、一份字数为1000 字以上的个人详细事迹电子稿以及一份高清证件照电子版,以“学院名+ 学生姓名”命名后由学院打包提交。(电子版)
请注意,本次获评人员提交材料的时间为9月23日,如有变动,会向各班提前通知。
四、工作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须按照《<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使用 A4 纸正反打印。
(二)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不得同时参评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学院收齐国家奖学金材料于 9 月 30 日中午 12:00 前报送至“一站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 306。凡延迟报送的学院,将酌情扣减其分配名额,凡学校审核环节中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同学,资格直接取消,名额奖励给积极提前报送且无错误的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