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为做好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厅、教育厅下达的国家奖助学金经费预算,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 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中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版)》(校学〔2024〕 10 号)文件要求,现将 2026 年春季学期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一)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均以退役士兵身份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1850 元。
(二)2025 年秋季学期受助学生的资助档次原则上不作调整。
(三)需要注意的事项
1.学校统一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存在退学、休学、受处分等不符合受助条件的情况,不享受2026 年春季国家助学金。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在校生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
二、工作程序
(一)2026 年春季复学的退役士兵学生须在 4 月 10 日前履行完整的复学手续,申请国家助学金,填写《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并附退役证书复印件。
(二)核对发放账户。各学院重新审核2025 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信息 ,核对发放账户,账户须为学生本人的工商银行19位账户,且账号与户名匹配。
(三)学院公示及材料报送。将“2026 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2026 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汇总表”分别在学院公示5 个工作 日,无异议后,制作《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和《2026 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汇总表》,由学院签署“ 同意上报”推荐意见后,报送至学生工作部。
(四)学校公示并发放资金。学生工作部对全校受助学生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 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统一发放国家助学金。
三、上报及存档材料
( 一)涉及到助学金核减的班级交《中北大学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结果报告》;2026年新增退役士兵的班级提交《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中北大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结果报告》(均为纸质版,申请表一式两份!)。
(二)《2026 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汇总表》电子版(2026新增退役士兵的班级提交),提交至:1356813574@qq.com
(三)需核减受助学生的班级应提交《2026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核减学生汇总表》电子版至:1356813574@qq.com
(四)校验通过的“本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电子版(新增退役士兵的班级需要用此模板),电子版至:1356813574@qq.com
请注意!本次助学金纸质版和电子材料主要涉及需要核减人员的班级和新增退役士兵学生班级,其他班级只需要再次核对2025年9月助学金本班人员信息是否有误即可。
请涉及到的班级:以上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同时提交,提交前务必在班里公示并核对信息无误准确,最晚于4月7日18点前交至学院1212办公室和邮箱:1356813574@qq.com
仪器与电子学院
2026年3月25日
一审/一校:潘昊嵩
二审/二校:郭乐祥
三审/三校:魏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