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班:
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传 承“ 太行精神” ,秉承“ 致知于行” 校训 ,勤奋学习、积极 进取,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 《中北大学“ 望山” 奖学金评选办法》 ,现对 2024 年“ 望山” 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审标准
一等奖每人奖励4000 元;二等奖每人奖励 2000 元。
二、评审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简朴,积极进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 20%。
(二)获得“ 望山” 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本学年已经获评其他社会捐资奖学金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评选。
三、推荐名额分配
本次我院获分配二等奖2人,每人奖励 2000 元。
四、评审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 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 二 )经班主任审核签字后。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通过组织评审会确定推荐名单(所有符合条件的同学参加评审会。参会时间地点后续通知),请注意:请携带综测排名证明以及用于加分的所有佐证材料全程参与评审,评审会后根据计算得出所有参与人员排名并会形成纸质版,需要全体申请人签字。在学院内公示 3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经学院党委签字报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
(三)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对各 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确定全校获奖学生名单并
在校内公示 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资方审定。
五、上报及存档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
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评审会获评后次日提交)
(二)学院评审结果报告一份。(不需学生交)
(三)学院公示证明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不需学生交)
(四)学院党委签署“ 同意推荐” 意见的《中北大学 2024 年“ 望山” 奖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纸质版、电子版
各一份。(不需学生交)
(五)会议标题明确的学院评审会议照片 3 张电子
版( 1M 以上)、纸质版。(不需学生交)
(六)为不断深化资助育人成效,培养受助学生的 感恩意识 , 申报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 (2000 字,内容需要包括个人事迹及所获荣誉),一张 1M 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积 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列作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评审会获评后次日发邮箱)
评审会获评人员请注意:以上材料纸质版均需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并于评审会次日18点前提交学生科1210办公室潘昊嵩老师处,电子版材料与纸质版材料需同时提交,发送至1356813574@qq.com。
六、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筹学生情况择优评选。
(二)在评审过程中要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练就本领、回报社会的意识。
(三)评审全过程要及时留存归档。
仪器与电子学院
2024 年 4 月 29 日
一审一校:潘昊嵩
二审二校:郭乐祥
三审三校:杜瑞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