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参评职称相关老师: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申报高校教师高级职务实行论文论著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工作的通知》(晋教人[2014]14号)文件精神,从2014年起,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将实行申报教师高级职务代表作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作外审范围
申报教授须提交3篇、申报副教授提交2篇,任现职以来,独立完成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与本人从事专业一致、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的论文,作为送同行专家鉴定的代表作。如有作为评审条件学术专著的也一并送审。
二、外审结果使用
申报教授、副教授分别送3名以上省外在职同行专家鉴定。鉴定结果分为优秀(A)、良好(B)、一般(C)、不合格(D)四个等次。申报教授如达到3个C以上(含3个)、副教授2个C以上(含2个),1个D视为不合格,学校不予推荐。代表作每年只送审一次,不得重复送审。
三、提交材料要求
(一)需提交材料
1、论文代表作原件一份(教授3件、副教授2件,下同);
2、论文代表作复印件三份,需复印封面、目录、正文、封底,同时隐去作者单位和姓名;
3、如有作为评审条件的学术专著,需提交原件3部。
申报人员需将论文代表作原件、论文代表作复印件、学术专著分别装在档案袋中(一份装一个档案袋,档案袋封面见附件),学术专著、论文代表作复印件档案袋中同时装入《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师高级职务申报人员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表》一份(见附件,要求双面打印)。
(二)请老师于2014年6月24日下午6点前将所有材料及编号与人员对照表报送主楼1211院综合科,逾期不候。
四、其他工作要求
按照文件要求,代表作在送审前须进行查重检测,请申报人员提交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代表作,如果提交的代表作查重未通过,将通知本人进行更换。
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