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大学生的组织纪律性,改善我院整体学风状况,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和学术氛围,在全院开展创优良学风,促严谨治学的活动。
另请同学们周知,是否请假根据下列条件证明:
1、任课教师提供的请假名单;
2、查课当场提供的学院出具的有相关负责老师签字、学院盖章的假条。
3、如当场无法出具假条或事后补假,必须由班主任、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学生科公章证明。
4、如相关老师不在,必须由委托老师签字,如发现模仿相关老师签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取消本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现将本学期第十一、十二周查课情况公布如下:
(见附件)
注:对于以上缺课的同学将严格按照我院《仪器与电子学院学风建设部查课管理办法》处理:
1、正常教学安排一次缺勤计2学时,早操、早读计1学时。学院本科生考勤实施细则见仪器与电子学院本科生考勤制度。处罚细则如下:
学时数 | ≤2 | 3~4 | 5~6 | 7~10 | 11~20 | 21~30 | 31~40 | ≥41 |
处分类型 | 院级通报批评 | 院级警告 | 院级严重警告 | 院级记过 | 校级警告 | 校级严重警告 | 校级记过 | 校级留校察看 |
2、请各班班长在查课统计时,认真核实本班情况!一旦确认就视为承认本次查课结果,一切责任由班长负责,若各班因班长未留下来核实而出现误报,责任将由各班班长承担,学风建设部概不负责;本周被误报者请找各班主任反馈给学风建设部相关人员更正。
中北大学仪器与电子学院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初审/初校:潘昊嵩
二审/二校:杜瑞平
三审/三校:郝晓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