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校各单位:
2024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及监管责任,不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从严纠治“四风”顽疾,持续推进清廉学校建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各项要求,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夯实主体责任,明确纪律要求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扛牢抓作风建设的政治责任、主体责任,以过节为契机,加强对所属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教育、监督,充分运用相关典型案例,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再次提醒教育。各级“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积极督促推动党员干部聚焦加强作风建设,做好对照检视、整改纠治、巩固提升,并把弘扬新风正气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起来,加强清廉学校建设,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营造清廉过节的浓郁氛围。
1. 不得违规收送高档月饼、蟹卡蟹券、高档烟酒茶等各类礼品、礼金或通过网购、快递、电子红包等变相收送礼品、礼金,不得使用公款购买、赠送节日礼物;
2. 不得借过节之机违规吃喝,特别是在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不得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3. 不得虚列开支、套取费用违规滥发津补贴或福利等;
4. 不得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5.不得使用公车旅游、探亲访友,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从事私人活动,不得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学校公车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公车管理制度,履行中秋、国庆期间公车管理责任,并做好公车封停情况报备;
6. 节日期间,教职工外出要落实报备制度,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脱离值守。
二、发挥监督合力,严肃执纪问责
学校党政办公室、财务、审计、后勤等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监督作用,对公车使用、公务接待、财务报销、审计监督等方面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报告。
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将节点监督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项整治、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将紧盯禁而不绝、反复发生的顽瘴痼疾,紧盯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和关键岗位、关键少数,适时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四风”隐形变异和风腐一体问题。对于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顶风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从严查处。
举报电话:0351-12388
网上举报:http://shanxi.12388.gov.cn/
驻中北大学纪检监察组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