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整治人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重要任务。
(一)紧密结合思想实际,加强思想教育
要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贯彻,坚决贯彻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道德修养,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坚决抵御种种腐朽落后思想文化的侵蚀。要严肃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章程,维护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保证党的路线和中央的决策顺利贯彻执行。要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干部政策和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务实每个工作环节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责任分解明确具体、责任考核科学有效、责任奖惩严肃有力,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机制与手段。一是细化责任目标,责任分解到位。二是严格责任考核,做到奖惩分明。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执行纪律。四是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和创新。要建立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配合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舆论宣传部门的联系,形成落实责任制的整体合力。对违反责任制的及时检举揭发,用民主管理机制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三)加强廉政监督,建立健全约束机制
加强廉政监督、健全约束机制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又一重要环节。实际工作中要特别注意摆正搞活经济与监督的关系,防止出现几个误区:一是监督至上、机械割裂的误区。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监督检查与发展经济割裂开来,就监督而监督,对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的重要性和真正含义认识不足;二是相互对立、水火不容的误区。认为要搞活就不可能廉洁,要廉洁就不可能搞活,把发展经济与监督制约对立起来,放在了水火不相容的位置;三是“重活轻廉”的误区。有人把监督必须服从服务于经济建设,片面理解为要想搞活经济政策上必须放宽、纪律上必须松绑,强调搞活而忽视廉洁。四是“只廉不活”的误区。有的把一些属于正常范围搞活经营的手段也看成是腐败行为,束缚了大家的手脚,使企业僵化,缺乏活力,造成宁可不活,不可不廉,不越雷池一步,缩手缩脚的局面。这些误区的存在,势必会影响我们的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健康发展,也势必影响监督制约机制的形成和效果。
(四)加大惩处力度,预防腐败现象
坚决惩治腐败是我党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有效预防腐败现象的重要手段。只有抓好从严惩治,严肃查处腐败案件,才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的蔓延。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因此我们必须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战略高度出发,坚定不移地把部直属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