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管党治党大业“严”字当头,“严”字打底。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到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颁布,到领导干部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追责。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始终贯穿于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各条战线,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提升,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增强。
党的十八大以来,部党组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按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制定了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搭建起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平台,科学处理系统构建与重点推进的关系。着眼重点领域制度供给,特别是对涉及“权、钱、人”的关键部门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制定重点防范的制度和措施。制度建设必须与时俱进,针对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掌握新动态,与时俱进进行制度创新,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各类行业、把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制度供给的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界限,真正敬法畏纪、遵规守矩。警示教育的目的在于预防腐败,只有惩治与预防腐败相配套,惩防结合,寓惩于防,才能取得反腐败斗争的主动。这决定了我们在任何时候,都要把对党员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定期组织党员、干部看警示教育宣传片、听警示教育专题讲座,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现场警示教育,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受到强烈震撼和警醒,深刻认识到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其根源在于理想信念的动摇,积极探索更加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做到感情上认同,思想上接受,行动上对标,真正入脑入心、触及灵魂。
对加强党内监督、深化从严管党治党作出了新的重大部署,必须加大巡察审计工作力度,不断把从严管党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巡察审计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岗位、重点领域,抓早、抓小、抓苗头,真正让巡察审计成为“一柄利剑”,把巡察审计过程作为严肃纪律作风的过程,作为强化“两个责任”的过程,作为唤醒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过程,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和良好的政治生态。
推动政务公开,对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信息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要实行重点公开,让群众有更多的知情权,让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力量来监督政府;建立法规制度建设和重大决策的社会讨论、群众论证、民主听证制度,充分保障群众的发言权、参与权、决策权和评议权;完善信访投诉制度,加快举报立法,建立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和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充分调动公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