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校区)党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新生党员的管理,确保新生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为做好2024级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学院党委要指派专人负责本学院新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档案材料的接收、登记、保管、审查等工作。新生报到后,及时了解掌握新报到本科生和研究生中党员数量,认真摸清新进党员的名单和每个党员的具体情况,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新生党员的档案材料和组织关系介绍信进行严格审查。
二、工作程序
(一)新生党员报到后填写《中北大学新生党员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1),各支部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相关规定,对党员的入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工作由支部书记严格把关。
(二)进行组织谈话,看其对党的认识是否全面,发展程序是否完备,入党动机是否端正,结合入党材料审核情况综合确定是否接收其组织关系。
(三)审核无异议的新生党员,各支部按相关程序接收,及时编入相应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对无法认定的党员,报党委审批、报党委组织部批准后,不予承认。
三、注意事项
(一)查看党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档案材料包含:
1.入党申请书;
2.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养考察鉴定表;
3.参加党课培训学习的证明材料;
4.政审材料;
5.入党志愿书;
6.转正申请书(正式党员);
7.预备党员考察鉴定表(正式党员)。
8.其它材料,如思想汇报、推优材料、支部考察报告、群众意见、本人自传等,一并进行审核,必要时请与本人问询。
(二)审核党员资格是否符合规定。主要包括:对高中生和未满18周岁入党情况;从入党积极分子到确定为发展对象时间是否满1年;是否为异地培养发展;是否经过严格政审;党校培训是否合格;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转正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是否在离开原工作、学习单位三个月前接收为预备党员;是否存在无特殊情况未按期转正情况;入党志愿书是否符合规定。
四、有关要求
(一)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新生党员资格审查工作,严格程序,严把标准。在审查过程中如遇到特殊问题,及时与组织部沟通。
(二)省外新生党员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填写要规范;省内新生党员一般由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网上转入,学院党委要及时做好网上转接工作;对于通过纸质介绍信转接的要及时催收回执,并留存备案。
(三)对审查无异议的应尽快确认党员是否已经参加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对于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党员应在10月20日前采集党员相关信息,并将信息录入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
(四)各支部要借此契机,全面深入开展一次党组织关系排查,核对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是否与党员档案一致,不一致的及时修正,不完整的及时完善。同时党员档案要及时入档,交由专人妥善保管。
(五)审核工作完成后,填写《中北大学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出具《中北大学新生党员资格审查报告》(附件3),连同《中北大学新生党员资格审核登记表》(附件1)一并于10月25日前报学院党委。电子版发送至nuc6djzx@163.com。
仪器与电子学院党委
2024年9月20日
【备注:大家报送材料时,请在前面加上支部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