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 全力打造高水平师资队伍,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打造一流师资队伍为重点, 以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为导向, 以推进“双一流”建设为目标, 汇聚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建设高质量师资队伍。
二、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按需补充。师资补充须根据学校学科建设发展布局,结合各学院师资现状,科学制定规划, 实现有计划、有重 点地补充。
2.优化结构,提升质量。师资补充应注重进一步提升学术水平、优化学历背景、提高海外人才比例、改善学缘结构,实现“调 结构、提质量、增海外”的目标。
3.均衡发展, 突出重点。师资补充以教学科研岗位为主, 其他岗位适时适量补充; 向重点发展学科、急需紧缺学科以及高层 次人才团队、大项目团队倾斜。
4.加强考核, 激发活力。切实推进“非升即转”“ 非升即走”制度,持续激发教职工干事积极性。
三、适用范围
根据学校发展实际及编制状况,现阶段师资补充的主要方式为高层次人才引进及公开招聘博士毕业生。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教 学科研岗位补充博士毕业生,高层次人才引进按照学校有关文件 执行。
第二章 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品行端正, 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 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 神和奉献精神;
3.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
4.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应备条件
1.学科分类
根据学校发展及学科建设需要、学科师资队伍现状,结合市 场需求和供应情况等对招聘学科进行分类。
一类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兵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物理学、化学、生物工程。
二类学科:安全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数学、生物医学工程、光学工程、管理学、经济学、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力学等。
三类学科: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马克思主义理论、 文学、体育学、艺术学、统计学、电气工程。
以上学科对应博士毕业学科。博士毕业学科未涵盖其中的, 根据招聘学科审核意见确定学科类别。
2.学历条件
( 1 )各类学科毕业生本科毕业院校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类学科: 世界排名前400海外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或中北大学;
二类学科: 世界排名前600海外高校或国内具有博士授予权高校;
三类学科: 世界排名前800海外高校或国内统招全日制本科(非专科起点,不含民办和独立院校)。
(2)各类学科毕业生博士毕业院校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世界排名前400海外高校;
②双一流建设高校;
③所在学科评估结果为B+及以上的国内高校;
④中北大学。
三、类别划分
招聘博士采用综合评价的方式, 依据学历背景、学术水平、 学院评价划分为T类、E类。T类博士旨在选拔综合素质全面、科研能力突出、具有发展为学校核心师资潜力的拔尖人才。 E类博士旨在选拔综合素质良好、科研能力较强、有助于加强学院师资 队伍建设的优秀人才。
第三章 招聘待遇
一、经济待遇
1.学校为各类别博士提供的经济待遇标准如下:
(1)为激发新进人员干事积极性, 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首 次拨付总额的80%, 首个聘期考核合格后拨付剩余的20%,未达 到合格的不再拨付; 根据经费管理制度,科研启动费的80%结 合个人使用计划一次性拨付或分年度(不超过3年)拨付。
(2)租房补贴标准为1500元/月,共计三年。
(3)上述薪酬待遇可享受三年, 第四年开始根据岗位聘任情况及工作业绩考核结果享受对应待遇。
2.山西省、太原市提供的待遇以入职后申请当时省、市具体政策为准。
二、配套措施
1.T类博士入职后聘任为校内副教授。自入职之日起, 聘期三年,聘期内参评副教授指标单列。
2.T类博士认定其具备硕士生导师资格,首个聘期考核未达到合格的取消资格。
3.根据学校岗位空缺情况, T类博士以人事派遣形式解决配偶校内工作。
4.学校为各类博士子女提供优质的附属幼儿园、附属中小学教育资源。
第四章 考核管理
一、管理机制
实行以学校为主导、二级单位为主体的两级管理机制。签订学校、用人单位、聘用人员三方协议,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议签订,用人单位负责具体管理考核。
二、聘期考核
1.招聘人员实行“3+3”聘期考核制度,3年一个聘期。聘期考核工作围绕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的决策部署,创新评价体系。
2.聘期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思政素质、教学能力及科研水平。具体聘期考核任务以协议方式明确。
3.聘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4.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考核结果为合格 的,转为正常教师管理并发放剩余引进待遇;考核结果为基本合 格的,进入第二个聘期继续考察,不再发放剩余引进待遇;考核 结果为不合格的,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及与其他岗位相适情况予以转岗或解聘。
三、服务期
各类博士在校服务期限不少于六年。在服务期内因调离、辞 职、脱产进入博士后流动站等原因提出终止协议,或因考核不合格、违反学术道德、触犯刑律、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被学校 解聘的, 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协议约定退还相关待遇。
第五章 招聘程序
一、招聘程序
1.应聘者通过学校招聘系统或邮箱提交个人应聘材料;
2.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实施心理测试、面试考核、引进类别拟定等环节;审核不通过的告知应聘者;
3.用人单位将资格审核及面试考核相关材料提交人力资源部;
4.人力资源部审核材料并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
5.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的予以公示,体检考察合格、公示 无异议的人员办理签约及入职手续。
二、工作要求
1.将师德师风作为招聘评价的第一标准,综合考量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基本教学素养、业务能力等。
2.应聘者应对本人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人力资源部应根据全校学科建设发展布局,结合各学院师资现状, 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并执行,多途径开展招聘宣传工作,及时落实聘用手续办理等环节。
4.用人单位为招聘工作的责任主体,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 人,用人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等工作。一经发现招聘工作中存在违反招聘要求及纪律的,取消本单位当年全部招聘计划,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章 附则
一 、一人一议
1.对于不符合T、E两类招聘条件但特殊优秀、经学院党政联 席会研究确需引进的博士毕业生,可通过一人一议的方式提交校 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引进的参照E类待遇。
2.其它需要一人一议的情形。
二、其它
1.文件中涉及的科研项目分类、论文分类按照应聘时学校 最新的科研项目分类办法、论文分类办法执行。
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下发文件中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本办法发布之前已上会公示人员仍按照《中北大学博士研究生引进实施办法》(校人【 2021 】45号)执行。
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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